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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1-21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 年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

       1.2019 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2019 年项目申请书撰写要求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于2019年1月16 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没有ISIS 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4:2019年项目申请人ISIS系统开通账户信息》申请开通账号。交大系统以外单位转入医学院的申请人,只需在原来ISIS 系统账号中将原依托单位信息进行变更。

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登陆ISIS系统后,首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注意:请下拉菜单规范选择个人所在的院系所,如“医学院-仁济医院-肿瘤所”,并填写准确的个人手机,便于基金委及时联系。交大系统内部单位变更过的申请人,请在ISIS 系统中将个人所在的院系所进行相应变更。

三、2019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改革举措

       1.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试点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学

A04

物理学Ⅰ

化学

B01-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

G03

经济科学

医学

H16

肿瘤学

       2.探索构建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2019 年尚在协议期的25个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包含在《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有23个,其余2个单独发布指南。新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将单独发布指南。
      3.优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管理。①采用公开发布项目指南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自主申请;②增加资助指标,每年15项。每个科学部2 项(其中管理科学部1项);③资助周期为“5年+5年”,5年一个资助周期,最多资助两期;④一个资助周期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8000万元(数学和管理科学不超过6000万元);⑤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合计不多于5人,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3个;⑥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⑦获得资助后的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再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⑧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或研究骨干)同年不得同时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⑨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探索构建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2019 年尚在协议期的25个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包含在《2019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有23个,其余2个单独发布指南。新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将单独发布指南。
      4.优化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模式。①缩短资助期限:在资助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助期限由6年缩短为5年;②增加资助规模:由之前的每年38项增加到46项。每个科学部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各增加1项;③取消延续资助:在研(2013-2018 年批准资助)和新批准(2019 年及以后批准资助)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延续资助。

       5.优化整合人才资助体系。①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②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③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6.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②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④扩大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除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⑤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 篇减少为5 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 篇以内。

       7.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 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3.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2019年基金委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的三类项目(重点项目、优青项目和青年项目)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注意: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单位须盖章。

       6.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申报项目类别的具体说明及所申请项目科学部处的要求,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

其他注意事项

       上海交通大学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的,需提供申请书全文或者至少封面、基本信息页、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和签字盖章页。在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上述材料齐全才能到医学院科技处办理盖章事宜。

五、2019 年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

2019.1.25前

请至科研科提交:

1、未开通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的注册信息;

2、需要事先至交大盖章的附件材料(外校依托交大申报人员协议书等)

2019.1.31前

1、申报书中需要提供伦理申报证明者,请将伦理材料(见附件)交至科研科。请注意伦理批件中课题名称的完全一致性,否则伦理证明无效。

2、申请书(定稿版)请课题组长签字后,交至科研科。

2019.2.11-2.17

1、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书(终稿)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进行一对一形式审查,并退回修改。集中形式审查期间,为了保障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不接受电子版,请当面递交一对一审查。

2、如有与其他单位/科室协作申报,请填写附件《协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声明书》,双方签字后送至科研科。

2019.2.18-2.22

形式审查通过后,纸质版请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单位须盖章)及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后报送科研科。

医学院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请书

2019年指南电子版已发布,具体请见链接: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附件1: 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

附件2:导师同意函(模板)

附件3:国自然账号开通申请表

附件4:关于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

附件5: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7: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附件8:国自然申报伦理审查申请流程说明

附件9:科研课题申报伦理审查申请及审批表(V1.0)(单面打印)

附件10:协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声明书


联系人:唐宁

电话:7229(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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